保安基礎知識 保安的基本條件
保安服務業作為為客戶提供安全保障服務的特殊行業,有著重要意義。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保安基礎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保安基礎知識
1、什么是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2、什么是非法搜查?
非法搜查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
3、什么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為人違背住宅使用人的意愿或沒有法律根據而進入他人住宅,或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4、什么是冒領、非法開拆、隱匿、毀棄、非法檢查他人郵件?
冒領是指冒充他人的身份,騙取郵政人員的信任,冒充他人領取包裹、郵件、匯款的行為。 非法開拆是指即沒有法律依據,又未經他人許可,擅自開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內容,或者使他人信件內容處于公開暴露狀態的行為。
隱匿是指故意將他人郵件藏匿的行為。
毀棄是指將他人的信件故意撕毀、焚燒或者丟棄的行為。
非法檢查是指沒有合法依據和沒有經過合法程序而對他人的郵件、電子郵件、電報進行扣留檢查的行為。
5、什么是妨害公務?
妨害公務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阻礙全國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或者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的行為。
6、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分別由誰實施?
刑事強制措施有拘傳、刑事拘留、逮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除逮捕需要檢察機關批準、偵察機關執行外,其他強制措施均由偵察機關決定并實施。
7、什么是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8、什么是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對民事違法行為人所采取的一種以恢復被損害人的權利為目的并與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聯系的國家強制形式,它是民事違法人依法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
9、什么是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證據有哪些?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審理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通過這些活動所形成的各種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民事訴訟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10、什么是民事侵權?
民事侵權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其特征:(1)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2)侵權行為的對象是絕對權;(3)侵權行為是行為人有意識的行為。
11、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1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有哪些?
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條款(內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
13、什么是勞動爭議?發生勞動爭議應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爭議。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法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解決。
14、什么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是指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司財產,情節較輕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危害性,都會對國家、社會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2)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情節較輕不夠刑事處罰。(3)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依照《條例》規定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
15、什么是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而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的行政處罰。
16、治安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治安處罰主要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
17、什么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公民,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
18、什么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故意或者過失妨害或者可能妨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產安全,尚不夠刑事處罰,依法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
19、什么是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妨害社會管理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指妨害國家社會管理活動,破壞社會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
20、什么是公民的財產權和人身權?
公民財產權利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
人身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和名譽權、婚姻自由權等。
21、什么是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者實施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索公私財物的行為。
22、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有哪些?
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包括下列內容:(1)門衛、值班、巡查制度;(2)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3)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4)單位內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6)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7)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勵制度;(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藥的單位,還應當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9)其他有關的治安管理制度。
23、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職責有哪些?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的職責有:(1)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并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2)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3)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4)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5)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24、什么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包括哪些范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指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全國或者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主要包括:(1)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2)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3)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制、生產單位;(4)電信、郵政、金融單位;(5)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6)大型物質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7)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8)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9)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單位;(10)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11)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25、什么是約束?約束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約束是指醉酒人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時而由公安機關對其采取的保護性限制其自由的臨時措施。約束的前提是:必須由公安機關實施;醉酒的人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被約束對象處于醉酒狀態。
26、什么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臨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27、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起來,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逮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說,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較緩和的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28、什么是拘傳?
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29、什么是管制?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的一種刑罰方法。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輕的刑罰。
保安的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條件
(1)愛祖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愛科學。
(2)無違法犯罪記錄。
(3)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團結協作。
2、業務技能條件
(1)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及與保安相關的政策規定。
(2)具備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3)具備與崗位職責相應的觀察、發現、處置問題能力。
(4)具備使用基本消防設備、通訊器材、技術防范設施設備和相關防衛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衛和擒拿技能。
3、文化條件:具備初中以上學歷,特殊崗位應具備相應的文化業務知識。
保安的服務標準
1、著裝
(1)除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外,在工作時間必須著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應著便服。
(2)著保安制服時,應按規定佩帶保安標志。
(3)保安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保安制服不準混穿。
(4)在駐勤單位除工作外,著裝時可以不戴帽子。
(5)著保安制服應干凈整潔、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嚴禁將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變賣、贈送或借給他人。
(7)著裝參加重要活動時,只準佩帶領導機關統一頒發的勛章、獎章和證章,不準佩帶其他徽章和飾物。
2、儀表儀容
(1)值班時要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2)男性保安不準留長發、大鬢角和胡須,女性保安發辮不得過肩。
(3)不得染發、染指甲、不得化濃妝、戴飾物。
3、禮節
(1)在下列場合行舉手禮:
①著裝遇領導時;
②站崗、執勤、交接班時;
③糾正違章時;
④受到領導接見、慰問及領導視察、檢查時;
⑤參加外事活動與外賓接觸時;
⑥著裝在大會上發言開始和結束時。
(2)在參加集會、大型活動奏國歌、升國旗時,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禮。
(3)對日常接觸的領導可以不敬禮。
4、舉止
(1)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范,舉止文明。
(2)著裝外出工作、執勤和出入公共場合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衣兜。不準搭肩、挽臂、邊走邊吸煙、吃東西、嬉笑打鬧。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3)不準著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酗酒。
(4)要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
(5)要遵守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5、語言
在工作中用語要簡潔準確,文明規范,接觸群眾時,說話和氣,使用“請、您好、對不起、謝謝、再見”等禮貌語言。要注意稱謂的使用,在與少數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談時,不準使用對方禁忌的語言。
6、執勤時應講普通話。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
(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3)不準刁難群眾。
(4)不準脫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
(5)遵守客戶單位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客戶單位內部機密,不準隨意打聽、記錄、傳播。
(6)未經允許不準動用客戶物品和接受客戶贈送的禮品。
(7)要愛護公物。
(8)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不準遲報、隱瞞不報。
(9)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7、衛生
(1)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保持執勤區域整齊清潔。
(2)內務衛生。①床單、被褥整齊干凈,床下無雜物。②地面無煙頭、無痰跡、無紙屑。③門窗潔凈,玻璃明亮。④生活用品擺放整齊,統一規范。⑤不準飼養寵物,不準私自張貼、懸掛圖片、畫報。
上一篇:保安相關法律法規及基本知識 | 下一篇:保安員在執勤中應急處理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