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電梯安全管理辦法8月1日起實施 違反規定最高罰款3萬元
更換的電梯零部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者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無型式試驗證明的,應急救援電話未能24小時有效應答或者在乘客被困報警后,未能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的,未告知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的,未對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自行檢查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內蒙古晨報全媒體平臺(記者 趙新宇)8月4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內蒙古自治區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5年6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布會上還詳細解讀了《辦法》中的相關條例。
現狀:
全區6年增加45000余部電梯
自治區質監局副巡視員馮曄介紹說,近年來,隨著自治區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全區電梯保有量迅速增加,在用電梯數量從2008年的8689部增長至2014年底的54329部,近5年平均增長率為36.45%。由于電梯數量快速增加,在監管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新的問題,包括監管、檢驗力量的不足,老舊電梯、“三無電梯”逐年增多,住宅電梯安全管理責任難落實等。
馮曄說,《辦法》頒布實施之后,對推動電梯使用責任主體的落實、推動政府宏觀管理、推動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據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局長王磊介紹,其實早在2010年,內蒙古質監局就開始著手籌劃《辦法》的立法工作,并先后赴陜西、四川、上海、江蘇、廣東、北京等地調研立法相關問題及其實施后的監管效果。
2011年,起草了《辦法》的草稿,在自治區行業內廣泛征求了意見。2012年10月報自治區法制辦,2013年被列為自治區政府規章立法計劃項目。
2014年,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精神,汲取了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電梯生產、經營、使用、檢驗單位的建議意見,在自治區法制辦的指導下,反復斟酌、推敲,修改了10余稿,《辦法》趨于成熟后報自治區政府審議,今年6月17日,經自治區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規范:
發現電梯缺陷應當主動召回
據介紹,由于電梯使用量大,維護、保養市場不規范,保養質量參差不齊,一些維保單位為了節約成本,甚至通過低價競爭搶奪市場,還有一些廠家使用報廢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
在如此狀況下,《辦法》應運而生。《辦法》中規定,將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納入電梯制造單位售后服務范疇,作為制造單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鼓勵和提倡電梯制造單位直接從事或者通過授權和委托其他維保公司對其產品進行維護保養,逐步建立起電梯制造企業從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和維護保養全過程的終身服務負責制,構建以制造單位為主的維護保養體系。
《辦法》同時要求,禁止將報廢的零部件用于電梯生產的規定。要求制造單位還要在出廠文件中載明電梯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設計使用年限和次數;履行好在質量保證期內的相關服務和義務;要對電梯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的,要及時告知使用單位;發現電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應當主動召回。
使用15年的當增加保養項目
醫院、機場、車站、學校、幼兒園、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新安裝的乘客電梯以及十層以上的住宅電梯,應當采用雙回路供電或者配備備用電源。醫院提供患者專用的電梯以及直接用于旅游觀光且速度大于2.5米/秒的載人電梯,應當由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操作。
電梯采購招標文件中應當有配置電梯遠程檢測系統和應急救援條件的要求。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委托的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委托單位不得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業務。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應當將其存入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公共場所或者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次數和維護保養項目等。
將加大老舊電梯管理力度
“老舊電梯隱患較大,需要針對性進行管理。”馮曄介紹,《辦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四十、四十三條明確對老舊電梯的規定,對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在進行定期檢驗時,應當進行功能性試驗等檢查。同時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對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實際狀況增加維護保養次數和項目,并且開展安全評估。電梯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如果需要繼續使用,應當進行安全評估;確定繼續使用的條件及應對電梯進行加強檢驗和維護的措施。在此前提之下,加強監管,要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將老舊電梯列為重點安全監督檢查對象,建立專門的監督檢查計劃,督促使用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記者了解到,同時在《辦法》中明確了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對于日常管理、維護保養、修理、改造、檢驗、檢測、安全評估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救援
全區建立5個電梯應急救援平臺
據王磊介紹,自治區質監局已經在呼和浩特、包頭、烏海、鄂爾多斯、興安盟5個地區試點建立了96116電梯應急救援平臺。同時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了以使用單位為責任主體、電梯維保單位為主力軍的應急救援隊伍。
王磊說,目前正在大力合理布局網點,完善聯動機制,力求快速、高效、準確地處置電梯應急求援報警,爭取在全區其他城市盡快建立96116電梯應急救援平臺。
處罰:
違反規定最高罰款30000元
記者了解到,《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向使用管理責任單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警示標志或者電梯使用標志的,委托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維護保養工作的,在電梯使用標志有效期內變更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未按規定更換電梯使用標志的,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未能隨時與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并在乘客被困時未能迅速實施救援的,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未配備電梯遠程監測和應急救援信息系統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維護保養計劃的,未在電梯轎廂顯著位置,標明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和投訴電話號碼的,未建立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置記錄或者已建立但保存不滿五年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更換的電梯零部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者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無型式試驗證明的,應急救援電話未能24小時有效應答或者在乘客被困報警后,未能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的,未告知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的,未對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自行檢查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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