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大的保安 真的不能用?
作者: 來源:現代物業雜志 發布時間:2015年08月05日 點擊數:
那些老齡保安員能盡到秩序維護應盡的職責嗎?是他們在保護業主,還是業主保護他們?據一位保安主管介紹,以前他們對這個群體還要開展“軍訓”,后來由于稍不注意就有人“負傷”,于是只好取消。
年紀大的保安 真的不能用?
《現代物業·新業主》2014年第六期刊登了題為《物管行業保安員大齡化狀況調查》一文,用問卷訪問的形式對全國各地各類型的多家物業管理公司就物業保安崗位是否存在老齡化現象進行調查。調查的結果是明確和肯定的:物業企業不僅存在老齡化現象,而且在許多地方還十分普遍。作為物業企業,如何規避由保安員老齡化(60歲以上為“老齡”)帶來的風險,已經開始引起物業企業高度重視和深刻反思。
最近,重慶市物業行業在一個月之內,連續發生兩起故意傷害保安員的惡性案件,受傷的保安員均超過60歲。
2014年6月14日晚上20點50分左右,在重慶市合川區瑞山路華盛大廈小區停車庫,一位非本小區業主因強行將私家車停進專用停車位,遭到負責管理的重慶市誠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員李孝海師傅制止。該車主一怒之下,竟朝李師傅下腹部猛踢一腳,致使李師傅腹腔內小腸斷裂,腸內分泌物進入腹腔內,并由此引發急性彌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急性腎功能衰竭、上下呼吸衰竭等癥狀。案件發生整整一個月后,李師傅仍在重癥監護室。據收治李師傅的重慶大坪醫院院方開出的書面診斷證明書稱,要治好李師傅,估計可能需要100萬元醫療費用。
無獨有偶。2014年7月13日上午10點30分,在重慶市大渡口區月光小區門口,一名女性在車庫里停放一輛嶄新的沃爾沃小轎車達兩天,來取車時由于不交完停車費,被保安員周先培師傅制止并不讓其出門。情急之下,這名女性竟然猛踩油門,周師傅一直拉著車門跟著跑了大概8米遠,車速加快時周師傅摔倒了(之前有一種說法,周師傅是被小轎車直接撞倒的),導致重型顱腦出血,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病情隨時可能惡化,出現心跳、呼吸停止癥狀,危及生命。周師傅當即被送往重慶市九龍坡區中醫院搶救。醫院于當天下午4點向病人家屬下達病危通知書。經檢查,病人腦部出血量達到75毫升,醫院必須立即給其進行腦部手術。手術后,周師傅在該醫院重癥監護室觀察。(以上兩起案件信息均來自騰訊·大渝網“大渝報料臺輿論監督崗”)
這兩起案件具有四點共性:
這兩起惡性傷人案件性質均為故意傷害。前者已經由普通的民事案件上升為刑事案件;
兩名受傷的保安員均超過60歲,均為老齡,其中:李師傅63歲、周師傅67歲(周的女婿提供的信息,而醫院病歷上為63歲);
兩人平時工作中,均表現較好。特別是李師傅,具有40年黨齡,為人正直,工作一絲不茍,兢兢業業;
兩人均在工作崗位上受傷。
筆者認為,老齡保安員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老齡保安員對工作認真負責
很多領導對這個群體的總體評價是:聽話,好管,工作更細心,讓他們看門心里踏實,工作穩定,且十分珍惜。特別是那些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而仍然被企業留用的人,他們對企業懷有一種感恩報德的特殊情感。他們對工作的盡職盡責精神逐漸被絕大多數業主認同和接受。就一般的住宅小區,關于他們的年齡問題,業主并不十分看重(大門形象崗除外),而更多看中的是他們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
老齡保安員付出多,得到的回報少
他們的家庭狀況、經濟狀況都處于社會中低階層。老齡保安員中的退休工,原本就有一份退休工資,為了打發時光,他們難得尋覓到這樣一個“再就業”機會。因此,老板給他們開出的工資僅僅高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標準,他們完全能夠接受。物業企業把他們的工資壓得很低,這樣就可以大大節約成本。這恐怕是眾多二、三級資質物業企業,以及那些管理老舊小區物業企業選擇、留用這個群體的重要因素。
老齡保安員身體狀況令人堪憂
通常在老舊小區,老齡保安員的工作職責就是守車庫、搞收發、看看門。小區一旦出現險情,并不能完全指望他們具備處理能力。少數業主對此發出質疑:那些老齡保安員能盡到秩序維護應盡的職責嗎?是他們在保護業主,還是業主保護他們?據一位保安主管介紹,以前他們對這個群體還要開展“軍訓”,后來由于稍不注意就有人“負傷”,于是只好取消。絕大多數物業企業很難支付一筆費用專項用于這個群體每年進行一次哪怕是最基本的體檢。因此,客觀地講,物業企業使用老齡保安員無形之中就存在巨大的風險。正如上面提到的案例,受傷的李師傅入院后,立即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事發后肇事者家屬除了支付1.2萬元的費用外,再也沒有露面。物業企業為此已經墊付了18萬元的醫療費。受傷的周師傅情況稍好,事發當天和第二天,車主家屬先后送來2.6萬元。至于后續費用,雙方正在協商。
事實上,像李師傅所在的企業,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已經苦不堪言。而病人家庭更是無力承受這筆費用。據稱,該病人家屬現在舉目無親,每天不得不求救于物業企業。如果物業企業不再繼續墊付醫藥費等相關費用,病人家屬很可能將物業企業告上法庭,追究物業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